「其他的部份我都安排好了,霓凰和衛崢,聶鋒和夏冬我都派出去了,剩下的你不用擔心,我會處理的。」面對梅長蘇,蕭景琰說。

  「你要怎麼處理?親自出征嗎?」梅長蘇問:「你明知道現在的局面不允許你這樣做的。」

  「無論如何,就算要我親自上戰場,我也不會讓你去的。」蕭景琰平靜的說。

  「為什麼不讓我去?」梅長蘇看著蕭景琰,「就因為這樣所以才不告訴我的嗎?還指揮黎綱他們,以為不告訴我就沒事了嗎?」

  當他從黎綱那裡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,要不是他身體最近養得不錯,差點就又要吐一口血出來了,他要黎綱將最近大大小小的事情還有軍情全部鉅細靡遺地向他報告。

  許許多多的資料被攤在茶几上書桌上床鋪上,梅長蘇仔細沙盤推演了一下,最後得出的結果讓他知道蕭景琰瞞他的真正用意。

  「你自己的身體或許你不在意,但我在意。」

  「我的病已經好了,就算上戰場也不打緊的。」梅長蘇說。

  從當年的梅嶺一戰之後,他就是撐著虛弱的身體,這樣走了過來,走到了今天這個地位,不只撐起了江左盟,還成功平反了當年的赤焰軍冤案。這些日子一路走來,黎綱和甄平都在旁邊守護著梅長蘇,但何嘗又不是梅長蘇用自己的生命撐著他們。

  梅長蘇背負著林殊,背負著赤焰軍,背負著江左盟,背負著蕭景琰,全部都無法放下。

  眾人皆以為,此事落幕後,梅長蘇可以獲得休息的時間,畢竟之前做了這麼多、想了這麼多,都是為了平反赤焰軍冤案,或許他的身體能夠慢慢的調養過來。──就算只有一下下也好,他們也希望梅長蘇可以放下所有心思,輕鬆的過日子,什麼都不用想。

  只要好好的養,也許他的身體總有一天會好的,只可惜事與願違。

 

  他想起了在來東宮之前,藺晨剛好從瑯琊山回來,他向他索取冰續丹。

  「只要你對他說我身體好了,可以上戰場就行了。」梅長蘇對藺晨說。

  「這種話或許可以哄哄三歲小孩,對蕭景琰卻是沒有用的,你以為他會信嗎?」藺晨搖搖頭看著梅長蘇,「因為他太了解你了。」

  「藺晨,我的身體我自己清楚,真的並沒有這麼糟糕。」梅長蘇嘆了一口氣,「如今朝堂上再沒有人比我更清楚北境的狀況,也只有我能夠幫景琰打贏這場仗。」

  「難道這場仗的勝利就要用你的生命去換嗎?」藺晨說,「你去問問蕭景琰願不願意,他要是說願意,我冰續丹馬上給你。」

  「最多不超多三個月,我算過了,他們糧草不足,只要這些時間必定能夠平定這場戰事。」梅長蘇說:「只要能夠撐三個月就夠了。」

  「那你呢?三個月後你又要怎麼辦?」藺晨淡淡地問:「冰續丹一旦用了,大羅神仙也無法救你,所以你要我眼睜睜的看你去送死?」

  「我是林殊。」簡單四個字,卻如同千斤般重,「就算真的要死,我也想作為林殊死去,在那個我本該死去的戰場。」

  就算世人已經遺忘林殊,就算世人都只知道梅長蘇,就算他本來想認命作為梅長蘇活著,但在最後他還是想要作為林殊而活、而死。

  這就是他的心願,隱藏在深遠心中,以為永遠沒辦法訴諸出來的心願。

  因為他是林殊,也是梅長蘇。

  原本以為只要平反赤焰軍冤案,從此他就認命只能作為梅長蘇而活,畢竟對世人來說,『林殊』二字已經在十三年前就已淹沒在歷史書頁中,如今的他,只能是『梅長蘇』。

  (就讓當年的林殊永遠保持大家記憶中的樣子)猶記得,當天說這句話的時候,蕭景琰一副不能接受的樣子,而事實上,他內心深處也不是能接受這句話的,只是他一再的告訴自己,並須這樣活著。

  就像皇帝所說的,他不可能作為林殊站在天下人面前,那麼也沒什麼好堅持的,反正他也當了十三年的梅長蘇,沒什麼好不習慣的。

  卻在這個時候,梅長蘇選擇了作為林殊而活。

  對於會作出這個抉擇,他自己一點也不感到意外。

  就算表面上他是『梅長蘇』,但骨子裡他仍然是當年的林殊,就像大家所想的他放下了,想為自己而活──只不過是用這種方式,但就算是用這種方式,就算是傾盡所有也在所不惜。

  再者……他還有一個必須要去的理由。

  「我必須要保護景琰……」

  「他哪裡需要你保護,你傻了吧你。」藺晨簡直要被氣笑了,「你喜歡他,就非得要賠上性命喜歡他嗎?你問過他樂意了嗎?」

  「我是喜歡他,但是他並不需要知道這些,他會當一個明君,有一個美麗的妻子與他共度一輩子……」梅長蘇臉色有些苦澀。

  他想起了之前,蕭景琰給他的夜明珠,那是當年蕭景琰去東海之前他跟他半開玩笑索取的,沒想到蕭景琰一直記得,還將那顆夜明珠留了整整十三年。

  但這份情感,他只能壓在心中,蕭景琰應當要有更好的人陪在身邊,而不是他這種不知何時會死的虛弱人,這或許也是他下意識想當梅長蘇的原因,因為他再也回不去了,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年少輕狂的林殊了。

 

  最後藺晨忿忿地把冰續丹交給了他,要他自己想辦法說服蕭景琰──最後仍是答應了他任性的請求,這是藺晨對梅長蘇的承諾。

  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靜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